⒈ 谓记其功绩而略其小过。
引《后汉书·党锢传·李膺》:“夫立政之要,记功忘失,是以 武帝 捨 安国 於徒中, 宣帝 徵 张敞 於亡命。”一本作“记功忘过”。 明 张居正 《为故大学士高拱乞恩疏》:“夫保全旧臣恩礼不替者,国家之盛典也;山藏川纳,记功忘过者,明主之深仁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