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禁止销毁铜钱以铸铜器,并收缴铜器。
引金 元好问 《中州集·蔡太常珪》:“正隆 三年铜禁行,官得 三代 以来鼎钟彝器,无虑千数。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高宗绍兴二十八年》:“前后铜禁,行之不严,殆成虚文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