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见“宣勑”。
⒈ 通知传达命令。
引《后汉书·卷一九·耿弇传》:「弇乃严令军中趣修攻具,宣敕诸部,后 三日当悉力攻巨里城。」
⒉ 任命或调遣官员的正式公文。
引《资治通鉴·卷二八二·后晋纪三·高祖天福六年》:「凝请密留空名宣敕十数通,付留守郑王。」《金史·卷一三四·外国传上·西夏传》:「诏陕西宣抚司及沿边诸将,降空名宣敕,临阵立功,五品以下并听迁授。」
1., 此期间,刘氏还作为唐朝廷全权代表,数次前往回纥铁勒抚慰,奔赴吐谷浑、吐藩宣敕,均圆满完成使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