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删改修订。
引宋 胡仔 《苕溪渔隐丛话后集·唐子西》:“蜀 人 吴师孟 醇翁 《金牛驛》辨之以诗云:‘唱奇腾怪可删修,争奈常情胜谬悠。’”《宋史·刑法志一》:“蔡京 当国,欲快己私,请降御笔,出於法令之外,前后牴牾,宜令具録付编修敕令所,参用国初以来条法,删修成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