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捉拿查究。
引清 黄六鸿 《福惠全书·保甲·渔埠编保》:“如应对含糊,形跡可疑……立刻报官,以凭拿究。”
1.若伊等因内廷行走数年,捏称在大行皇帝御前一言一字,以及在外招摇煽惑,断无不败露之理,一经访闻,定严行拿究,立即正法,决不宽贷。